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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使用《晋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就医证》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5-10-16 19:46:14

温馨提示






各位患者朋友:


为进一步保障您的慢特病报销权益,确保医保基金得到合规、高效使用,根据医保相关政策,即日起,您在就诊开具慢特病相关用药、检查及治疗时,请务必主动出示《晋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就医证》(即慢性病本)。


如您不慎忘记携带或证件遗失,请不必担心,可按以下步骤办理:


1. 请先前往医保科窗口,我们将为您及时办理补办手续,或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拍照凭证。


2. 您可凭此有效凭证返回接诊医生处,正常开具处方及诊疗项目,相关费用将按规定纳入慢特病报销。


为确保您就诊顺畅,避免多次往返,敬请留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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