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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7-05 11:05:13

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3,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相关要求及待遇

1、学历要求:专科及以上。

2、年龄要求:年龄45周岁及以下(即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)。

3、专业及执业要求:临床医学(内科、中医、中西医、全科、急救及重症医学等专业),具有医师资格证,有急诊急救工作经历优先。

4、其他要求:有临床相关工作经历。

5、报名时间:报名时间为2025年75日至2025年7月1818:00(以报名投递成功时间为准)。

6、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您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提交申请:

.登录招聘系统:https://wecruit.hotjob.cn/SU663b20031c240e60b68e5046/pb/social.html.

.进入【晋城人民医院】微信公众号→ 点击菜单栏“医院介绍” → 选择“招聘入口”模块提交资料。

7、报名时携带材料:应聘者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,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、学位认证、资格证、执业证、规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8、资格审查:2025721日进行资格审查。

9、考试:按照《晋城市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招聘方案》执行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,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(尾数四舍五入),均为百分制。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。

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,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逐一录取,综合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将以邮件的方式通知。

10、体检与考察: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对象。

11、公示与聘用:根据综合成绩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示。

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的,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。否则,不予录用。

应聘人员一经录用,与医院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,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不合格者,依法解除聘用关系。

12、聘后管理:被录用人员将纳入晋城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,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我院聘用人员同工同酬待遇执行,缴纳五险一金。

二、咨询、监督电话

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人事科。

联系电话:人事科(0356-2065204)      
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室(0356-2065448)

联系地址: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666号勤政楼三楼3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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